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近期对木门的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企业55家,抽取样品61批次,合格样品17批次,不合格样品44批次(其中标志不合格44批次,实物不合格7批次),总体合格率为27.9%,实物质量合格54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88.5%。抽查我省生产企业18家,样品20批次,合格13批次,不合格的7批次中,实物质量不合格2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0%。
此次抽查的木门产品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标志或包装标志、树种、甲醛释放量等项目不合格。甲醛释放量不合格4批,甲醛是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是国家强制性标准限制的指标。树种不合格有两种情况,一是所用材料的树种与明示标志的树种不符,比如把橡胶木标志为橡木等。对于所用材料的树种与明示标志的树种不符的情况,是有意的假冒行为,欺骗了消费者。二是所标志的树种名称在有关树种名称的标准及重要文献中未见记载,也就是说有些品牌标志的树种名称是杜撰的。这些标志不明确不规范,容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