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扇木门,4扇出现不同程度的霉斑,难道是木工偷换材料?最近,消协湟里分会就接到了这样一起投诉。
薛某于2010年12月份开始,对新置的房屋进行装修,由于不放心装修工提供的室内木门质量,就购买了6张“樱桃木”三夹板,请本地木工蒋某制作了5扇家用木门,房屋装修后,无漏水、渗水情况,也一直无人居住。至2011年6月份,薛某发现其中4扇木门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霉斑,直觉就让他怀疑是蒋某用了潮湿的木材来做门,在与店主交涉无果的情况下,薛某到湟里工商分局消协分会投诉,要求蒋某赔偿自己5000元的损失。
消协分会工作人员详细询问了制作木门的经过,并上门实地察看,发现4扇木门上确实出现不同程度的霉斑。蒋某说:“木门上出现霉斑,我确实有责任,但很难说全部是我的责任。”
蒋某分析,房屋装修好后,薛某很少给房屋通风,再说今年的雨水较多,空气中湿度较大,会出现霉斑也是有可能的。另外,制作木门时,为增加木门的牢固,必须在三夹板与木材之间涂一层水性“木胶”,而薛某当时提供的三夹板刷了厚厚的一层油漆,客观上讲,不利于木门内“木胶”的水分散发,会出现霉斑也是有可能的。但可以肯定的是,自己绝对没有使用潮湿木材制作木门,如果那样,木门将会出现大面积腐烂。
在消协人员的调解下,最终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蒋某重新按照原规格制作4扇木门,以替代出现霉斑的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