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铝门市场的逐步壮大,铝门企业与经销商厂商之间该如何更好地合作,已成为业内所关注的问题。企业要采取怎样的合作方式更好地管理庞大的经销商队伍?经销商如何更和谐地融入到生产企业?铝门企业的营销模式究竟是加盟为主还是以直营为主,这对铝门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企业与经销商如何合作?
在很多企业,经销商成为企业的“老爷”,得罪不起。每年开经销商大会的时候,企业出钱出力把参会的经销商“服伺”得好好的,可有些经销商还是不乐意。在与企业的合作过程中,经销商以“老子”自居,根本不照顾生产企业的大局,按自己的意愿企图去控制企业的生产。此外,有部分生产企业由于没有太多的定单,因此一味地去满足经销商,“宠”着经销商,把经销商都“宠坏”了。
因此,生产商与经销商都应该重新再审核一下自己的地位和关系了。经销商与生产商应该是统一体。经销商应该时刻维护着企业的利益,品牌的利益。这样的经销商才是厂家喜欢的经销商。
批发商模式路难行
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中国铝门市场如果做批发商模式,是行不通的,尤其是非标铝门(如阳台门、阳光房、隔断门、推拉门等),因其具有定制化的特点。定制化产品出现的环节问题多在交货期,如果从生产到流通过程中出现过多的中间环节,就会延长交货期,就会增加流通环节中的障碍。
从另一方面来看,门业产品多数是定制化产品,包括安装在内的售后服务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如果中间环节过多,那服务就会大打折扣,所以铝门经销商尽可能减少中间环节,大力发展加盟商或开直营店。
早些年,部分门企的营销采取总代理模式。随着时间的推移,门企发现门窗产品的经销商总代理直接影响到企业和品牌的发展,甚至有些省级代理商借助地域网络优势,操控品牌的推广,俨然成了“军阀”,严重阻碍了企业的发展。
总代理在门业发展过程中,对企业发展的阻碍越来越明显。有的总代理公开同企业“叫板”,提出的要求越来越苛刻,如果在企业那里得不到满足,就会“哗变”。这样的总代理让企业又爱又恨。
加盟模式须先行
门业市场的经营模式经过了几次转变。一个发展良好的生产企业,从最初的找经销商到选经销商,通常会花上5年左右时间。门行业的入行门槛低,经销商投入成本不高,也成为门业经销商频繁更换品牌的原因之一。如何更好地把企业与经销商捆绑起来?以专卖为主要形式的“加盟店”的产生就解决了这一问题。
目前,“加盟专卖”的形式是门企最喜欢的方式之一。加盟商与生产企业以合同为契约,由生产企业向加盟商提供商品、品牌以及开店支持,这在一定程度上捆绑了双方利益。对于企业来说,通过合同,确立了经销商与生产企业的合作关系,能在一定程度上加强经销商对企业的“依赖”,减少经销商的流失。而对于经销商而言,经销商在一定程度上利用企业强大的资金和品牌影响力,给自己开拓市场创造了条件。
加盟与直营共存
渠道的扁平化是指企业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依据企业自身的条件,利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与高科技技术,最大限度地使生产者直接把商品出售(传递)给最终消费者以减少销售层级的分销渠道。
任何渠道在最开始都是厂商直接面对消费者,是最扁平的。后来市场扩大,厂商无法管理就增加总代理,接着是增加区域分销商、区域代理商和销售商,渠道随着市场变化和厂商期望的变化一点点地延长,就造成了现在的传统渠道的局面。后来经过戴尔直销模式对传统渠模式的冲击,发现厂家距离市场较远,无法及时有效地收到市场信息,并调节措施也无法在第一时间对市场做出反应,这就使得厂家萌生一种扁平化的营销思想,厂家的直营店便出现了。现今,虽然铝门企业的销售渠道已趋向扁平化,但铝门企业的营销模式仍旧是以加盟为主,直营为辅的格局。
现今,在有些门业产业区的卖场,不仅有各大厂家的加盟店,也有各大厂家的直营店在同一卖场同台竞争,直面消费者。不论是厂家的直营店还是加盟店,都是市场认识企业的窗口,同时也是企业深入市场,了解消费者需求的一个重要渠道,有助于品牌企业获取最有效的市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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