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提醒:订做门窗时一定要签订好书面协议
据牛城晚报 ,本报讯 订做的防盗门,不但样式改变,大小也不合适。上周,在市工商12315申诉举报中心接到的投诉中,新房装修纠纷占了很大一部分。
李先生在钢铁北路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别墅。考虑到房子的安全,他准备在小院通往阳台处加装一个防盗门。经过询问,他决定在小区附近的一个塑钢门窗门市处订做。7月初,他到该店订做了一个4格式的防盗门。可等防盗门做完,准备安装时,却变成了6格。“不仅是样式不一样,防盗门的大小也不合适。”李先生说,等安装防盗门时发现,门与墙壁间还留了一道缝隙。该中心执法人员看到李先生仅提供了一个订单条,上面写着“订做四格门一套,已交订金500元。”执法人员介绍:“防盗门的规格、材料、样式等均没有显示,这样的凭据不能有效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无独有偶,市民小张在桥东某装饰门市,订制了一个钛镁合金门,花了870元。当准备安门时,小张自己测量发现,这门的加工材料并非是事先谈好的5厘米厚,而是4.8厘米。发现问题后,小张要求退货,可经营者却不同意。经工商执法人员调解,最终经营者赔偿小张800元。
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随着本市新交房小区的增多,新房装修的纠纷不断。比较突出的问题有订做门窗样式、规格等与约定的不一致。该工作人员提醒,市民订做门窗或购买装修材料时,一定要去正规的装修材料市场,并签订书面协议,详细约定门窗材料的型号、规格、图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