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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余元实木门摇身“变”成复合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8-08  浏览次数:265
核心提示: 今年4月,温女士在月星家居广场内的润成创展木门经销点,订购了6扇总价3万余元的柚木实木门。可安装锁孔时温女士却发现,商家送
        今年4月,温女士在月星家居广场内的润成创展木门经销点,订购了6扇总价3万余元的柚木实木门。可安装孔时温女士却发现,商家送上门的并不是实木门,而是档次低了许多的实木复合门。温女士认为,经营者明显存在故意欺诈行为,因此向12315进行投诉,要求全额退款。昨日,银川市工商局兴庆一分局丽景工商所对此事进行了协调。

    协调中,温女士因病未到场,由其弟弟温先生作为代表进行了陈述。他说,温女士在润成创展木门经销点看中了一款招财进宝门,材质是柚木和花樟,当时商家承诺是实木门,心动之下,她以每扇5200元的价格订购了6扇,结果在安装锁子时发现是柚木复合门,而不是100%的柚木材料门。发现此问题后,温女士多次找经营者要求退换,但商家不予处理。

    对此,润成创展木门经销商马先生的解释是,温女士在购买木门前多次到店内对X108型号的木门进行了解,并且购买前,导购人员也给她说清楚了木门的材质是复合门,销售订单上的“材质”一栏也注明属贴面材质,温女士在购买前是知情的,责任并不在销售方。

    双方陈述后,丽景工商所副所长刘洪池表示,既然消费者购买前要求的是柚木实木门,销售方就应该按照要求付货,不能按照行业规定理解,销售方存在不合理行为。

    在现场,温先生和销售方各提供了一份《销售订单》,记者发现订单多处存在不一致。其中,温先生所持的订单标注为“材质”,而销售方所持的为“贴面材质”。工商执法人员表示,商家在经营过程中,没有尽到告知消费者木门材质的义务,过错在商家。经销商马先生对工商执法人员指出的一系列问题均表示认同,目前,消费者要求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由此造成的误工等损失2万元,丽景工商所正在协调中。

    据工商部门的统计显示:上半年,我区12315投诉热点问题中,排在第一位的就是装饰材料和家具用品质量问题,而把实木复合门当做实木门出售,是装饰材料市场的一种常见行为。因此,工商人员提醒,购买装修材料时,要注意选购知名品牌产品,去正规的专卖店和家具商场购买;尤其是购买实木门这类贵重材料时,在多看外观的同时,要注意看门“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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