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有关人士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原木产品时,为保险起见,最好在合同中事先做好约定,免得事后纠纷。
消费者:木门有色差与家具难协调
去年11月4日,陈先生在汇多利的永信门业定制了4扇胡桃木原木门,共计7600元。12月22日,商家通知说,木门已做好,可以上门安装了,但必须要先把尾款付清,陈先生照做了。
然而,当安装工人将门送来时,陈先生发现,其中一扇门的门角被磨坏了,另一扇门中间有一条长长的裂缝,像是被摔裂的。更严重的是,4扇门跟店里的样品存在明显的色差。
“我所有的家具,都照着门的颜色来买,现在色彩差了这么多,整个家显得很不协调。”陈先生马上将情况反馈给商家,质疑商家将视觉效果最好的产品摆在店里,再以打折的名义将次品卖给消费者,存在欺诈嫌疑。
商家:建议加钱更换遭拒绝
昨日,记者实地比较了陈先生家和店里两扇门的颜色,陈先生家的木门表面颜色确实不均匀,中间深色块状条纹明显,而店内样品的颜色则比较均匀统一。
永信门业的店主连炎莲承认,确实因运输过程中不小心,导致木门的细节损坏,但可以返厂修理。在色差问题上,她认为,以原木为材料的门,存在色差是正常现象,特别是陈先生选的那款门,更接近本色,色差会更大一点。
她说,此前工商部门也有介入调解,建议陈先生另加900元钱,把四扇门中色差最大的一扇拿回厂里更换,但遭到拒绝。目前,双方还在进一步协商中。
提醒:色差最好在合同中约定
福建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的工作人员表示,色差在以原木为材料的家具中普遍存在,而且厂家在调漆的过程中也很难做到完全一样,不同批次的颜色就可能有差别。
因此,对方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原木产品时,应该尽量选择大企业。如果担心色差太大起纠纷,可以事先在买卖合同中进行细化,具体要求发生色差时经营者的责任和赔偿。此外,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应先交一部分定金,等货到全部验收符合要求后再付清余额,具备条件再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