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4日中午,在市区文峰路做电脑销售生意的郑先生将店铺的玻璃门锁上后,便急匆匆地赶回家吃午饭。半个小时之后,郑先生回到店铺门口,发现玻璃门上的把手已经断裂,店铺里存放的2000元现金也不翼而飞。
对郑先生的店铺实施盗窃的正是王某。“90后”青年王某是一个聋哑人,家住山东省邹城市。去年4月4日,他与同伴小云(另案处理)流窜到我市,专门趁中午的就餐高峰时段在大街小巷溜达。一旦发现沿街门店的玻璃门上了锁,他们就会尝试通过破坏门把手的方式入室盗窃。由于郑先生店铺玻璃门的把手不够结实,王某徒手便将其掰断,轻轻松松进入室内盗走了现金。当日,除了“光顾”郑先生的店铺外,王某还采用同样的方法从市区一彩票销售站内偷走了4500元现金。
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该案给大意的店主们敲响了警钟。窃贼之所以敢在光天化日之下盗窃,是因为玻璃门起不到防盗作用,而且从外面上锁无异于向窃贼宣告屋里没人。法官提醒沿街门店的店主,外出时不要只锁玻璃门,最好把防盗门拉下来,以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