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在一木门销售商店定制了一款某品牌木门,却发现自己的四扇木门和网站展示的产品有很大出入。王先生拨打该品牌网站客服电话,被告 知厂家从未生产过王先生所定制的木门。面对质疑,经营者董某称由于厂家的标准型号无法满足消费者的定制要求,才对原厂产品的门套尺寸作了修改,并更换了玻 璃和喷漆图案。
最终,经白鹤工商所执法人员调解,经营者同意退还800元的费用才平息此事。
工商人员建议消费者,在定制品牌家具时,务必签订详细的定制合同,标明产品型号以及修改所需的材质、尺寸和加工服务的提供方,以便维权时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