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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更改防盗外门 法院判决恢复原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18  浏览次数:164
核心提示:中国门都网(官方)来自德化网 讯 近日,德化法院审理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林某与张某系邻居,双方相邻套房的防盗门开发商设

中国门都网(官方)来自德化网 讯  近日,德化法院审理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林某与张某系邻居,双方相邻套房的防盗门开发商设计安装为向内开启。2014年4月份,张某在装修自己套房时,擅自将开发商原来设计安装好的向内开启的防盗外门拆除,将防盗门安装改成向外开启。林某认为张某开启防盗门时会占用公共通道的大部分空间,妨碍了其正常通行,如遇紧急情况不利于人员疏散,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林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将其套房向外开启的防盗外门拆除,恢复成向内开启的防盗外门。

法院经审理认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作为相邻一方在行使自身利益时,不得对他方造成妨碍。本案中,张某未经有关部门同意,擅自将开发商规划设计安装好为向内开启的防盗门改装成向外开启的防盗门,已经改变了开发商对该房屋的原始装修设计。且张某在使用过程中因该门的开启方向,开启时会占用公共通道的部分空间,客观上确实给相邻方林某的进出通行造成了一定的妨碍,侵犯了相邻方的合法权益。故判决张某将房屋的入户防盗门恢复原状即由向外开启恢复成向内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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