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刘霞在五原县古郡小区买了一套楼房。因为对原装的防盗门不满意,5月12日,她与防盗门经销商赵方签订了购买防盗门协议,当时商量的价钱为4400元,刘霞预交订金3400元,约定交货时限为40天之内,即今年6月21日前。因为新房门框较为狭窄,赵方测量尺寸后报请厂家进行了订制。
6月24日,订制的防盗门到货。刘霞安装时,却发现门根本安不上,防盗门的尺寸竟然多出11厘米。刘霞耐着性子与赵方交涉,与安装人员商量设计各种安装方案,但因为尺寸差距过大,最终门还是安不上。
刘霞要求赵方重新发货或者退还订金,但赵方态度强硬,推卸责任,拒绝协商解决问题。一气之下,刘霞到五原工商局隆兴昌一所投诉。
工商所工作人员受理了刘霞的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核实,刘霞反映情况属实,赵方也承认是其一时粗心量错了门的尺寸。经过工商人员调解,赵方向刘霞道歉,并退刘霞3400元订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