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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博士:大力贯彻执行品牌评价国标,停止地方政府一切品牌评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22  浏览次数:1010
核心提示:中国门都网(官方)消息 2013年11月26日,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博士在中国传媒大学广告研究所做调研时,对全校师生做了加强市场监

中国门都网(官方)消息  20131126,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博士在中国传媒大学广告研究所做调研时,对全校师生做了<<加强市场监管,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度专题报告。面对同学们的尖锐提问,张茅局长反复强调、明确指出:品牌作为市场运行中的关键要素,其价值应由市场机制自然形成,或由中立的第三方机构依照品牌评价国标公允评价,政府不应干预,地方政府部门的评选活动应全部停止,以前评定的地方名牌、地方著名商标等称号应当即刻全部废止。

2013830日,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新《商标法》,新《商标法》明确规定中国驰名商标在201451日起,不得在广告、宣传、展览及商务活动中使用中国驰名商标称号,并且不得以驰名商标对抗第三方。20129月,中国质检总局也发出通知:要求在20121231日起,禁止在任何场合再使用中国名牌称号。究其原因,这些曾经在中国商界如雷贯耳的著名荣誉称号之所以退出历史舞台,主要有四大致命硬伤。一是指标体系过于简单,极不可科学,尤其是过分强调品牌知名度,误导企业盲目打广告,用错误片面的方法做品牌,导致至今中国难以产生世界级的著名品牌;二是不和国际接轨,缺乏国际视野,闭门造车,阻碍了中国企业走向国际舞台大展拳脚;三是评选的过程中,存在严重的权力寻租行为,评选的过程不公开、不公正,严重损害了这些著名荣誉称号的公信力和美誉度,自毁长城;四是保护机制不健全,容易产生傍名牌现象,侵权不好保护,容易产生品牌纠纷。随着国际竞争国内化,国内竞争国际化的加剧,保护和发展民族品牌已是迫在眉睫、事关国家经济安全和国际市场话语权的大事,如再沿用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这些落后的品牌理论和方法,将会对中国品牌产生致命打击。

品牌评价国标由中国商业联合会牵头起草,历时十年,经百位著名品牌专家呕心沥血地不懈努力,反复论证,数易其稿,耗资千万,排除万难,终成正果。于201221日由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发布生效,受1988年颁布的《标准法》保护,结束了中国品牌无据可依的无序历史,开辟了中国品牌的新纪元。这部集中国之力、世界之智的品牌国标,堪称中国目前最科学的品牌体系,其一级指标分为:能力、品质、文化、声誉、影响五大类,二极指标分为:品牌规划、品牌管理、保障机制、企业品质、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品牌知名度、品牌美誉度、品牌忠诚度、社会责任、诚信、精神信念、宣传推广、顾客感知、业界交流、业界影响、社会影响,三级指标达119项,涵盖品牌的内在能力、外在形象、当前业绩、未来前景、精神内核、市场实力诸方面,360度全方位立体衡量品牌的关键要素,能很好地指导中国品牌打造成受人尊敬的百年品牌、世界品牌。执行品牌国标既是履行《标准法》赋予的神圣使命,也是中国企业品牌做大、做强、做久、做好的明智选择,更是铸就中华民族民族自信、民族精神的极富远见之举!

地方政府应该做好职能转变,做好裁判员,做好顶层设计,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经济的干预。地方政府评定的各种品牌奖项和称号,显然弊多利少,容易滋生地方保护主义、权力寻租机会,而且地方品牌指标体系多不科学,容易误导企业走向品牌死胡同,而事与愿违。

历史潮流浩浩荡荡,逝者如斯乎不舍昼夜。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时不待我,在没有硝烟的国际商场,唯有做好自主品牌,才能在国际产业链上处于高端地位,摆脱世界工厂、血汗工厂的被动地位,成功实现产业升级、经济转型,早日实现民族复兴大业,圆我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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