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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盗门锁住温州高楼逃生通道 如何让生命通道畅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24  浏览次数:76
核心提示:中国门都网(官方)来自温州网 近日,有读者向《代表在线》反映,温州市区强强锦园通往顶层天台的通道被人装上防盗门,住户担忧

       中国门都网(官方)来自温州网    近日,有读者向《代表在线》反映,温州市区强强锦园通往顶层天台的通道被人装上防盗门,住户担忧万一发生火灾,火势阻断楼道,天台若是唯一逃生处,那往天台的逃生通道就被封死了。

  记者采访了解到,在我市,高层大楼天台通道被堵现象较为普遍,并非强强锦园的“专利”。面对随时可能危及生命的消防“暗雷”,该如何监管和防范?

  8月19日,温州网《代表在线》邀请到鹿城区消防大队副局长吴海浪,鹿城区南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陈宏余,强强锦园物业管理处主任叶旭兹,温州市人大代表李胜利,就此问题展开探讨。

  物业:加强监督管理 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

  据了解,强强锦园天台的防盗门装起来已有时日,早在去年,就有业主举报,当时防盗门被消防部门拆除过,但是风头一过,又再次被装上。

  对此,强强锦园物业管理处主任叶旭兹表示,物业作为服务企业,以劝告为主,不具备执法能力,故在管理上有一定难度。昨日,物业已经与消防部门、南汇街道达成一致意见,门保留,钥匙拆除。

  “门是肯定要的,但不能把它死。”叶旭兹说,业主装上防盗门有两个原因。其一,在装潢期间,工人上天台随地大小便,对业主的生活造成影响;其二,夏日影响温州的台风多,电梯机房正好在防盗门旁边,如果没有门的遮挡,万一发生浸水,则会造成电梯的安全事故。

  叶旭兹认为,业主在天台装上防盗门也反应出两个问题。业主的消防意识、法律意识和社会道德意识都有所欠缺;其次,有些顶层业主出于自己的私利,将天台作为私人花园。

  通过这次事件,叶旭兹认为,接下来应做好监督和宣传两方面。物业将在24小时内做好监督,加强监督制度,遇到问题要及时与街道、行政执法部门、消防部门做好沟通,不要怕变成物业负责,应该去沟通。在宣传方面,希望消防部门配合,制作简易消防海报,告知业主遇到火灾时如何逃生,加强业主的消防意识,也让业主知道天台是逃生通道,不是私人花园。

  街道:加强社区网格巡查 接受市民举报

  鹿城区南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陈宏余说,高楼消防管理是三级管理制度,根据相关的管理规定,设立专门的工作人员。社区也设立了专门人员,即网格员,对社区网格覆盖区,每月进行一次巡检。

  强强锦园在去年4月发现到5月18日进行整改后,在今年7月10日,网格员巡检时又发现该问题,并与物业进行对接。陈宏余说,街道初步采取把锁头换掉,下一步建议恢复原状,或是避免资金浪费,拿掉原来的锁头,加上铁的门栓,门可以挡风遮雨,保障电梯设备安全。

  陈宏余介绍,在南汇街道管辖区内,高楼天台通道被改装的情况时有存在,但主要以换门为主,如拴的、推拉的,像这种防盗锁死的现象不突出。

  陈宏余表示,街道在遇到此类情况,首先会通知物业,与业主协调,若无法协商,街道将请相关管理单位,如消防、房管、规划等部门一起到场认定,确定主管单位,联合各部门,对其进行告诫和教育,在整改时间内仍旧不整改的,将按照相关的法律,依法严厉处理。

  借由此次事件,陈宏余说,街道下一步将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和夏季消防“双月攻坚”活动,有针对性的排查,网格员再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列到活动月中去。

  再者,街道将加强监管,利用辖区的平台,包括平面媒体、宣传橱窗、电视屏等,提醒百姓重视消防安全。

  陈宏余说,如果有群众发现此类情况,可以向街道举报,或是由物业、相关执法单位向街道反映,街道将依法处理,该强制拆除就强制拆除,该限期改正的就限期改正。陈宏余补充道,“物业在管理时,发现问题应尽早沟通,及时遏制,避免后期的问题和资源的浪费。”

  消防:顽固不改将进行联合执法

  鹿城区消防大队副局长吴海浪介绍,高层建筑的天台属于高层建筑的公共区域,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供人员疏散逃生使用。根据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大部分高层建筑设有直通屋面的疏散楼梯。当发生火灾事故时,火势阻断楼道,天台或是唯一逃生处,人们可以在天台等候救援。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高层建筑的管理单位基本上是物业单位。”吴海浪说,“当我们发现住户擅自阻断天台通道,将对其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可以对物业进行处罚。接下去仍旧不整改的,我们会联合相关部门,包括属地的镇街进行联合执法,需要拆除的,进行拆除。”

  对于有物业反映,在工作中不上报消防隐患属失职,上报被认为处置不力,甚至面临处罚的两难局面,吴海浪解释道,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包括房管部门和消防部门的规定里,物业有法律责任,但是他们去操作的过程,更多的是劝阻。面对业主不整改的现象,消防部门会降低要求,不对物业进行处罚,基本以警告为主。物业主动上报消防隐患,执法部门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难以解决的,将组织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道一起联合执法。

  另外,吴海浪说,《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里明确规定,业主在公共区域做一些措施时,在公共区域影响其他人员利益时,要征得物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吴海浪表示,消防部门在该问题的监督和防范上,将从三个部分进行处理。

  其一,对这类场所加强监管,高层建筑在消防安全中属于重点的领域,不管从扑救的难度,还是防火的日常管理难度均属于重点的领域。消防部门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以及“双月攻坚”行动,把高层建筑作为一个重点,把疏散通道的情况列入第一检查要素。

  其二,消防部门会结合这次事情,建立部门以及物业、街道等各部门之间联合执法的机制。碰到问题,及时沟通,及时了解,相互通知,尽早处理。

  其三,关于宣传方面,加强消防宣传,特别是针对弱势群体、学生等,物业也可以利用高层建筑里的宣传栏,电梯间的液晶显示屏等载体,在日常生活中开展宣传工作。

  吴海浪补充道,当住户在高层遇到火灾时,先不要急着去开门,首先试摸门是不是烫的,烫的话就不要随意的开门出去。然后要了解清楚具体是哪一个楼层着火,如果是下面着火,再试探一下楼梯间的门,楼梯间打开之后,如果里面有烟气的情况,就不要进楼梯间。如果没有烟气的楼梯间,先尝试着往下走,若不能往下的情况下,再往楼顶走,因为毕竟天台只是作为一个等待救援的地方,不是完全安全的区域。

  人大代表:小区消防存隐患 物业应该首把关

  “高楼大厦的消防救火确实很难,一旦出事,消防的登高车都到不了,水都供不上。楼顶逃生的话,它是给消防人员实施抢救工作提供更多的时间、空间,天台通道安装防盗门坚决不能做。”市人大代表李胜利认为,“在鹿城区乃至温州各地的高楼大厦,顶层通道被锁比比皆是,如果有业主做防盗门的话,有关职能部门和物业服务单位要经常巡查,发现一个拆除一个,我们的生命通道不能被堵死,这是保证我们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李胜利说,若一定要做扇门来防雨挡风,业主应经物业同意,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同意,明确安装的用意,并由物业出资安装,而不是业主。如果是业主出于私利安装防盗门,把公共设施作为个人享用,一旦出现消防隐患,生命通道被堵塞,会让我们其他业主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

  另外,在市区高楼的顶层通道堆满杂物的现象也很普遍,李胜利认为,物业管理部门作为服务机构,要加大消防通道的检查和管理力度,并做好宣传工作;对于业主不配合的情况,各执法部门要加强管理,该处罚的还是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在街道层面,虽然分三级管理,但仅仅是一个月,管理一次也就一次。而物业是直接服务单位,这个大厦的业主是它服务的主体,值班人员每天24小时随时可以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可以随时解决。

  李胜利建议,各相关部门应对业主加强宣传、管理、服务,正逢“双月攻坚”时期,此类事件应引起街道、消防等部门的重视,加强巡查,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排在首位。同时,他认为,群众应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安全意识,注重自我意识、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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