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羽夫妇家在装修时自行加装了新的外开式防盗门,结果门一开,公共走道的空间就会随之变小,邻居阿秋家不干了。阿秋说,小羽夫妇家的防盗门一开,几乎把走道都挡住了,两家同时开门,就得“打架”,如果自己站在自家门口,小羽夫妇家一开门,很容易被碰到造成伤害。为此,阿秋诉至法院,要求小羽夫妇拆除防盗门。
中国门都(官方网)消息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对涉案房屋进行了实地勘察,发现当小羽夫妇家的防盗门开启90度时,将横跨公共走道,并占用走道约90厘米,与对面墙壁距离仅剩约30厘米;开启45度时,占用约一半公共走道;全部开启时,距离原告的门约12厘米。
法院认为,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临时管理规约中规定,不得擅自占用公共走道、消防通道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不得妨碍他人合法使用共用部位等;安装防盗门要遵从物业管理相关要求。业主承诺书也规定,户门已具备防盗功能,不可在户门外加装防盗门以及其他影响户门外观或者统一形象的设施等。本案中,加装的外开式防盗门客观上造成阿秋或其亲友进出家门有危险和妨碍,虽尚未发生实际损害,但其主张消除危险、排除妨碍,于法有据,应予以支持。
据此,法院判令小羽夫妇家将自行安装的防盗门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