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规》GB50045-95规定:
1.房间与中庭回廊相通的门、窗应设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
2.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应设乙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分隔。
3.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当水平距离小于2.00m时,应设置固定乙级防火门、窗。
4.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5.地下室内存放可燃物平均重量超过30Kg/m2的房间隔墙,其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房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