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物局:文物建筑火灾防控在前
“文物建筑或建筑群大多采用木构架为主的结构方式,可燃构件多,火灾荷载大,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小,极易发生火灾。一旦失火,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和破坏,救援也将面临很大困难。”河北省文物局执法督查处副处长刘忠伟表示。
目前,河北省现有不可移动文物33000余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78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963处,市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3780处。其中,9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6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具有较高火灾风险等级。刘忠伟强调说:“文物建筑火灾防控应以隐患排查整治为主,防范为先。”
为了提高河北文物单位火灾防控能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2018年,河北省文物局联合河北省消防总队开展了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共检查博物馆和文物建筑456家,发现隐患908处,督促整改问题824处,临时闭门整改1家;督促安装电气监测系统23套,安装自动灭火装置52套,安装自动报警装置143套。
巴黎圣母院突发大火,引发河北省文物局高度重视,立即就博物院等省直文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做出专题部署。“全面强化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严查展览场所、驻外文物工地、文物库房、办公场所等点位的安全隐患,明确防范重点,分门别类拿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和应急预案。”刘忠伟说,下一步,我们将联合省消防救援总队,继续加强培训和演练,明确责任清单、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全面提升省直文博单位火灾防范能力。
基层消防部门:多方联动共筑文物建筑“安全门”
“去年‘9.2’ 巴西国家博物馆火灾事故发生之后,河北省消防总队、保定市消防支队就专门下发过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检查方案,此次巴黎圣母院火灾发生后,我们对辖区内文物古建筑开展了有针对性的专项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和消防演练。”保定市消防支队清苑区大队一级指挥员冯国楠介绍说。
冯国楠表示,文物建筑防火需要多方共同努力,除了消防部门,还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文物部门加强监管,文物保护单位增强防火措施,市民自觉规范在文物建筑内及周围的活动,只有增强防火意识,才能将文物建筑发生火灾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防火小知识:文物古建筑如何防火?
文物古建筑防火分为两个方面:人防措施、技防措施。
人防措施:
1、文物古建筑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抓好抓实安全制度的落实,用明确的规章制度规范古建筑内部工作人员和游客的消防安全行为。组建微型消防站,进行专门的培训,使相关人员掌握一定的防火和灭火技能,具有初起火灾扑救能力。
2、严格生活用火管理。一是管好动态火源。在文物古建筑内不得吸烟,未经批准不得动用明火作业。景区导游在带领游客游览前,应适当穿插讲解消防安全知识,特别是提醒游客不能在非吸烟区吸烟。二是管好生活用火。如使用明火做饭、取暖等,要严格管理,用火后要及时熄灭。
3、严格电源管理。文物古建筑不准安装大功率电灯和其他电器设备,电视机、计算机、空调器等电器具使用后应及时关闭或切断电源,不得乱拉乱接电线,更不可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必须穿管保护。
4、在文物古建筑范围内,禁止堆放柴草、木材等可燃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
技防手段:
一方面要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电气线路监控系统等,另一方面要结合文物古建筑分布情况,增设消防给水管道或消防水池,增设室外、室内消火栓,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水枪、水带手抬机动泵等灭火器材,消防器材短缺的地方,增设水罐、水缸、水桶,确保灭火时有足够的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