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4.6.1条:防火门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由常开防火门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常开防火门关闭的联动触发信号,联动触发信号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并应由防火门监控器联动控制防火门关闭。
2.疏散通道上各防火门的开启、关闭及故障状态信号应反馈至防火门监控器。
二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共分12章和7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消防联动控制设计、火灾探测器的选择、系统设备的设置、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系统供电、布线、典型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防火门监控系统的主要功能:
输入输出具有短路断路保护和检测功能。
利用网络远程在线监控
防火门监控器接收到消防控制信号后控制防火门的关闭
防火门监控器有多种状态指示
防火门监控器通过蜂鸣器和指示灯可以快速诊断和标识故障状态。
防火门监控器具有自检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