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拟参与项目的土地摘牌与投资建设。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浙江江山市贺村镇莲华山工业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项目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为公开挂牌方式,出让年限为50年。项目占地面积173333.平方米,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厂房建设符合江山市贺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项目总投资预计约4.5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融资。
公司拟对本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本项目原实施主体为江山欧派,现将本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山欧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欧派安防科技公司”),由欧派安防科技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
除上述变更外,本项目的投入金额、投入期限、实施方式等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