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内的走廊是公共区域,无论如何都不能私自占用。”一位业主说,“走廊内本来就比较狭窄,多了一扇门就更加昏暗了。另外,走廊也是一条消防通道,多了一扇门,会大大增加安全隐患,太危险了。”
近日,记者来到现场采访了小区部分业主。大部分人认为,虽然公共走廊的面积不足5平方米,但是采用私自安装防盗门的方式占用公共走廊,明显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除了增加发生火灾时的安全隐患以外,对采光和通风也有影响。”业主应先生说。
随后,记者将这一情况反映给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西城中队。工作人员表示,接到市民反映的情况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前往现场了解情况。经查,确认市民反映的情况属实。执法队员现场对该业主发送了《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自行整改。
执法人员发现,该业主未在规定期限内拆除防盗门,于是组织执法力量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拆除了防盗门。
执法人员提醒:任何人不得在小区楼道等公共区域私自加装防盗门等设施。在小区楼道安装防盗门属于占用、封闭疏散通道的行为,一旦发生火灾,将会带来不可估量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