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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失窃,能找防盗门商家索赔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1  浏览次数:264
核心提示: 中国门都网(官方)据《金陵晚报》讯 防盗门被撬开,家中财物失窃,找防盗门商家索赔,竟被告知丢失财物不在理赔范围内,这次失

          中国门都网(官方)据《金陵晚报》讯 防盗门被撬开,家中财物失窃,找防盗门商家索赔,竟被告知丢失财物不在理赔范围内,这次失窃系技术撬,只能将防盗门卸下来,送往总部做鉴定,才能协商后续事宜,让南京的刘女士苦恼不已。

  原来,刘女士购买盼盼牌防盗门,防盗门使用近两年,从来没出过岔子。上个月底,固若金汤的防盗门失灵了,两部手机、2000元现金和500元苏果卡被盗,损失高达8000多元。

  听朋友建议,不妨找防盗门经营者理赔。刘女士拿出当初发票和理赔单据,对方却声称:买家必须在失窃24小时以内通知卖家,只对3000元以内损失负责赔偿,丢失现金、货币、金银首饰、古玩字画、有价证劵或无法估量的财产、移动电话、电脑、手表、烟酒糖茶等物均不在理赔之内。

  家中失窃 能否找防盗门商家索赔?

  得到这样的答复,刘女士一头雾水,专业性太强的术语,她压根不知所云,但又不甘心就这样不了了之。请问,从法律角度讲,防盗门经营者承诺理赔,家中发生失窃事件,能不能找商家索赔呢?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和知情权,包括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重要信息。

  另外,经营者应当履行明确告知义务,对合同重要条款予以善意提醒,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真实明确答复消费者提出的疑问。

  在一定程度上讲,经营者提供的理赔协议,具有格式条款和保险的双重性质,经营者不得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排除消费者正当权利,否则理赔协议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没有法律效力。

  既然经营者承诺理赔,必须提供相关鉴定和救济措施,不然理赔协议形同虚设。出现防盗门被撬锁,家中失窃事件,消费者可以找经营者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向工商管理部门投诉或找消费者协会调解,不失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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